医学书刊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6-02-17   信息来源:暂无

1、书刊验收
(1)图书:进馆新书首先根据预订目录和书店的送书清单进行验收,核实无误后给每册图书贴条码号(财产号),并进行个别登记和总括登记,形成金额、种数、册数详实的图书财产帐。
(2)期刊:每期新刊到馆后进行登记,满一年后进行装订。经装订的合订本期刊方算固定资产,同图书一样贴条码号(财产号),进行个别登记和总括登记,形成期刊财产帐;
2、书刊分类:
凡验收后的书刊都要按照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,并进行加工处理;
3、书刊典藏
经过分类和加工处理的书刊转入书库保管,按图书分类进行排架,提供广大读者借阅;
4、书刊赔偿
读者借阅图书遗失、损坏后,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;
5、书刊清点
每年末清点一次入库书刊,统计丢失和损坏书刊的数量,配合财务核销固定资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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